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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长生高考可以报哪些专业西藏吗_体育特长生高考可以报哪些专业西藏吗女生

zmhk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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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长生高考可以报哪些专业西藏吗_体育特长生高考可以报哪些专业西藏吗女生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体育特长生高考可以报哪些专业西藏吗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怎么填

2.高考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2022

3.什么情况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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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怎么填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微博)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二、考生报考科类及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精神,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招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往届生、社会考生、随迁子女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其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全省网上高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不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2.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5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见附1-3),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已在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5.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关于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和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考。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处汇总提供。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4.凡2014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五、网上报名

       (一)组织管理

       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打印、考生签字确认的组织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在网上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组织应届考生在中学集中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流程

       1.报名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在高考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然后上网报名。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随迁子女考生,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才能网上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同时,报名点通过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的核对,进行确认报名点的操作。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1-1)填表说明,结合本人学习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填写完成后,考生须认真校核所填信息是否与本人的实际情况一致,并确认无误。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高考报名系统(或),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登录后,考生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或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省规定的统招批次填报高考志愿的最低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或选择参加相应必修科目考试,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签字确认信息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24时。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7.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考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三)注意事项

       1.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中学务必高度重视高考报名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要成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的人员。要制订网上报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分流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实施。

       2.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机构提前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

       3.在高考报名期间,各级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登录报名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考生网上报名、支付、确认的进展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各地要注意妥善保管。另外,为强化安全管理,管理员认证密码将采用一次一密,并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各级管理员要确保手机短信功能正常使用。

       4.为确保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要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并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到,考生网上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报名。

       5.根据报名工作管理规定,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一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功能将自动关闭,各报名点将不能再进行信息确认工作。因此,各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本报名点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避免前松后紧,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六、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江苏省2015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1-4)或《2015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1-5),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

       所有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七、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报考办法

       1. 艺术、体育类考生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 高水平运动员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见附1-6),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3. 艺术特长生

       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拟报考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八、有关要求

       1.《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相关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必须指导考生认真详细填报,考生所填报信息表须经报名点打印后,应届生可先交由班主任或教务人员预审把关,再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不留后遗问题。特别是借考人员的报名工作、选修科目组等信息的采集,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规定,今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仍要求报考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此项工作是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整肃考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必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报考者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有关规定,使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考试环境的工作落到实处,确有成效。

       3.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依靠当地新闻媒体,在报名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往届生、社会考生和随迁子女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确保2015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高考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2022

       特殊类别考生是指报考有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特长类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确定的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拟申请录取的考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试点学校方可予以录取。

扩展资料:

       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

       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

       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特殊类招生

什么情况高考加分

       法律分析: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者;

       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新校区)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

       (四)热点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报名工作

       (一)时间: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2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

       (二)地点:因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今年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进一步确认其所属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学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原报名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此项工作由原报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完成确认。

       2022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三)费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原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

       《江苏省淮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招委会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初中教育改革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对我市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者;

       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新校区)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

       (四)热点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各学校拟定的《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四、报名工作

       (一)时间: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2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

       (二)地点:因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今年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进一步确认其所属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学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原报名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此项工作由原报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完成确认。

       2022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三)费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原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五、填报志愿

       (一)时间:2021年6月3日至6月5日。

       (二)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设立单独志愿。除单独志愿外,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志愿,所填报的四星级普通高中志愿个数不得超过三个。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学校,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计划中的任何一类。

       (三)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考机构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志愿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属违背考生本人意愿的可在6月10日到市教育考试院更改。

       (四)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

       六、考试、阅卷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为45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7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随着新高考方案实施,2022年将进一步深化中考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形式: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考试,其中: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两学科合卷开卷考试,90分钟;生物、地理两学科实行合场分卷考试,90分钟;艺术与信息技术合场上机考试,考试时长共6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实行上机考试;体育实行电子化考试。

       (三)考试组织及领导: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体育、艺术与信息技术、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已于4月完成。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已于5月18日完成。

       (四)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通知单由各县区招考机构负责打印,向学校、考生发放。

       七、录取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未参加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2.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不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对于同一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

       5.四星级普通高中可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执行自主招生政策。由学校制定方案,于6月23日前向全校及社会公示拟定人选,6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最多可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50分,具体降分标准由各学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淮安市淮海中学作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40名(男女各20名),淮安市楚州中学作为“女子足球”试点学校,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26名,两校所招足球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6.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五步进行。第一步,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单列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按单独志愿择优录取。第二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统招计划的30%须减去单列计划)。第三步,在热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第四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自主招生计划。第五步,对于热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定向分配计划,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及2020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7.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

       8.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公布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及全市其他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招生区域控制线下的考生。

       9.师范类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

       (二)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3日。

       2.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

       3.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

       八、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一)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二)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三)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四)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五)非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战区(原军区)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六)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3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九、组织管理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事故和差错发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不规范,考点考场纪律松懈,招生混乱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又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

       (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考卷安全,确保不泄密。各县区招考机构和考点要加强硬件建设,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考试安全,确保考风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三是考生安全,确保无事故。市、县(区)要认真做好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应急机制等安全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考生安全。四是信息安全,确保专人管。各县区招考机构和初中学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经审批不得向属地市、县(区)招考部门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

       (三)做好服务,实施“阳光招生”。招生部门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不涉及保密的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文件规定。

       1.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学校,以及不具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基本条件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取得国际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名义招生,民办高中必须实行独立办学,不得相互代招,不得将民办高中学生与公办高中学生混合编班,否则所招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遗留问题由学校自行负责。

       2.根据苏教职〔2016〕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代报招生计划和代办学籍。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应届生须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办理学籍。

       3.任何学校不得在新闻媒体刊播虚假广告,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做贬低其它学校的宣传。生源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把学生所订的由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完整发给每一位考生。招生学校不得采用考前与考生签订协议等形式作任何承诺,诱导学生填报志愿。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以及对学籍变更的审核,凡有反映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和办理虚假学籍参加定向分配计划录取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欺骗考生填报志愿,特别是不得封堵省、市有关部门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指定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收送“介绍费”、“推荐费”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按照苏教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录取手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拟定人选须报市教育局审核。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擅自录取。各学校须凭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的录取名册到有关部门办理新生学籍。各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以上意见,请各县区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

       这些情形可加分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上述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予以优先录取。

       这些情形下优先录取

       哪些情形下优先录取?记者获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同等条件”涉及高考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体育特长生高考可以报哪些专业西藏吗”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